什么是优先购房证明?
2017年8月18日,市住建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商品住宅销售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制定了优先购房政策,即购买常熟市区、城北、东南区域内144平以下新房需要“优先购房证明”。
施行范围及施行日期
2019年8月22日起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城区(虞山镇、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服装城、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商品住宅项目执行本细则。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施行期限至2020年8月31日。
优购政策的房源
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144㎡(含)以下户型的普通商品住房
首购刚需群体的规定范围
优先购房家庭组成: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2019年8月22日前的离异家庭。
家庭成员具有常熟市户籍(包括原常熟市户籍的现役军人,原常熟市户籍的在读大学生)。
无房概念
经核实,申请家庭在常熟市不动产(房屋)登记系统无住宅(不包括集体土地上的住宅)登记信息、在网签系统中无住宅购买信息或具有《常熟市住房保障购房补贴资格证明》。
如何办理优先购房证明
优先购房资格申请购房家庭申请前,应在“常熟住建”微信平台预约申请办理日期。购房家庭在预约确定日期向市房产市场和交易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优先购买普通商品住宅证明》。
提供以下材料
1、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
2、婚姻关系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3、有未成年子女的,需提交监护人关系证明;
4、《常熟市优先购买普通商品住宅资格申请表》;
5、按要求提供的其它必要材料。以上材料需明确家庭成员关系,同一家庭仅允许申请一次。市房产市场和交易管理中心会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上述材料核实家庭成员名下住宅登记信息及购买住宅网签信息。
备注:
1、《优先购买普通商品住宅证明》有效期为12个月。
2、优先购房家庭优先购房成功的,自该房屋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之日起3年后方可再次申请《优先购买普通商品住宅证明》。